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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水果味电子烟,涉案300余万元!咸阳三原警方破案
发表时间:2024-07-26
文章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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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咸阳三原县公安局通过上下游溯源、深挖扩线,破获一起利用网络非法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案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咸阳头条#
2022年,三原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自家孩子在网上购买一些形似“可乐罐”的伪劣电子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一个由陈某、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为了逃避打击,以寄送快递的形式利用网络销售水果味电子烟。2023年,民警在福建抓获了该两名嫌疑人。
今年6月,办案民警追踪到下线林某某和徐某某并将其抓获,从中发现一名供货的嫌疑人梁某某。民警火速赶往广东开展工作,通过走访发现,梁某某通过和快递公司合作,直接从仓库将已订购的电子烟打包好并粘贴上快递单号,由快递员取件后从驿站寄出。为了确定嫌疑人落脚点和储存电子烟的仓库位置,办案民警经过十余天的摸排、蹲点,掌握了梁某某的作案活动轨迹。
7月19日,民警在广州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现场一次性查扣电子烟3800个,烟弹3822个,烟杆228个,口腔喷雾660盒,价值50余万元。
经审讯,梁某某对自己在没有烟草专卖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微信网络采取寄递物流的方式向全国多个省市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段某、林某某和徐某某均已起诉,梁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法律链接
为加强电子烟监管,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业务;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2022年,三原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自家孩子在网上购买一些形似“可乐罐”的伪劣电子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一个由陈某、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为了逃避打击,以寄送快递的形式利用网络销售水果味电子烟。2023年,民警在福建抓获了该两名嫌疑人。
今年6月,办案民警追踪到下线林某某和徐某某并将其抓获,从中发现一名供货的嫌疑人梁某某。民警火速赶往广东开展工作,通过走访发现,梁某某通过和快递公司合作,直接从仓库将已订购的电子烟打包好并粘贴上快递单号,由快递员取件后从驿站寄出。为了确定嫌疑人落脚点和储存电子烟的仓库位置,办案民警经过十余天的摸排、蹲点,掌握了梁某某的作案活动轨迹。
7月19日,民警在广州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现场一次性查扣电子烟3800个,烟弹3822个,烟杆228个,口腔喷雾660盒,价值50余万元。
经审讯,梁某某对自己在没有烟草专卖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微信网络采取寄递物流的方式向全国多个省市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段某、林某某和徐某某均已起诉,梁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法律链接
为加强电子烟监管,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业务;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